引言:一份合同,关系你我
我的劳动合同签完了,公司收走了,我手里没有,这样对吗?单位说合同只有一份,他们保管就行,是这样吗?在日常的法律咨询中,关于劳动合同由谁保管的问题,是许多劳动者,尤其是初入职场的朋友们非常关心的。一份看似普通的劳动合同,实际上是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法律文件。它不仅是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更是日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主张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加班费、经济补偿等的核心依据。那么,这份关键的文件,到底应当由谁持有?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呢?理解这一点,对于每一位劳动者都至关重要。
一、法律的明确规定:双方持有,缺一不可
关于劳动合同文本的持有问题,我国的法律有着非常清晰和强制性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条规定至少传递了以下几个关键信息:
1.生效要件:劳动合同的生效,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这意味着口头约定虽然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可,但书面合同是法定形式,也是最规范、最有效的形式。
2.持有主体:法律明确要求,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不是一个可以选择的选项,而是法定的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有义务将签订好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一份,劳动者也有权利持有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
3.合同平等性体现:各执一份的设计,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性。双方都持有合同文本,意味着双方都清晰知晓合同约定的内容,便于各自履行义务和主张权利。
因此,任何声称合同只有一份,由单位统一保管或者员工不需要持有合同的说法,都是直接违反法律规定的。实践中,规范的操作通常是当场签订一式两份或多份(例如涉及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时可能需要更多份数,但至少保障单位和个人各有一份原始文本),双方签字盖章后,当场将其中一份交给劳动者本人。
二、为何强调劳动者必须持有合同文本?
法律之所以强制规定双方各执一份,是因为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持有合同文本,至少能在以下几个方面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1.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在发生争议,例如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失业保险待遇等情况下,提供劳动合同往往是第一步。
2.明确权利义务:合同中详细约定了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保护条件等核心内容。持有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查阅,明确自己的权利边界和应当履行的义务,也能监督用人单位是否按约定履行。
3.维权依据: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例如未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违法调岗降薪、违法解除合同等,劳动者手中的劳动合同就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最核心证据。没有合同文本,劳动者的举证难度将大大增加。
4.避免口说无凭:职场中,很多承诺,尤其是在入职初期,可能是口头形式作出的。一旦写入合同,就具有了法律约束力。持有合同,可以有效避免日后因记忆模糊或一方否认而产生的口说无凭的纠纷。
可以想象,如果劳动者手中没有合同,一旦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可能会利用信息优势,甚至可能篡改、隐匿合同内容,使劳动者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因此,确保自己手中持有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劳动者自我保护的第一道防线。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交付劳动合同文本,怎么办?
尽管法律有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仍有一些用人单位出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主动地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应当如何应对呢?
1.主动、及时索要: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当场交付,劳动者应当主动、明确地向负责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索要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文本。最好能保留索要的证据,例如通过工作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提出请求,并保存沟通记录。
2.了解单位的理由并坚持权利:询问单位未能交付的原因。有些可能是流程上的暂时延迟,但如果是以公司规定统一保管等不合法理由拒绝,劳动者应明确指出《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坚持自己持有合同文本的法定权利。
3.寻求内部或外部帮助:如果直接沟通无效,可以尝试向公司内部的工会组织反映情况,请求工会协助沟通。同时,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通常称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举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其违法行为。
4.注意收集其他证据:在未能获取合同文本的情况下,劳动者更应有意识地收集和保存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证据,例如:工作证、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条(银行流水)、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盖有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工作安排邮件、工作群聊记录、同事证言等。这些证据可以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形成证据链,帮助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及相关的权利主张。
5.考虑法律途径:如果因为没有合同文本导致权益受损,并且通过协商、投诉等方式无法解决,劳动者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可以请求仲裁委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虽然此时举证责任可能部分在于劳动者,但结合其他证据,仍有可能维护自身权益。
需要强调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虽然这里的订立与交付是两个环节,但实践中,如果单位连合同文本都不给劳动者,很可能也存在未依法订立书面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关注此项权利主张的可能性。
四、劳动合同遗失了怎么办?
劳动者自己不慎将持有的劳动合同文本遗失了,这也是可能发生的情况。此时不必过于惊慌,但应采取补救措施:
1.向用人单位申请复印:首先,可以尝试向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情况,请求复印单位持有的那份劳动合同文本,并最好能请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注明此件复印自原件,内容无误。虽然复印件的证明力不如原件,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实践中也有较强的证明力。
2.单位拒绝提供复印件:如果单位拒绝提供复印件,处理方式类似于上述单位不交付合同原件的情况。劳动者应更加注重收集和保存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合同内容的证据。
3.明确法律关系依然存在:需要明白的是,劳动者遗失自己手中的合同文本,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本身失效,也不代表劳动关系解除。法律关系依然存在,只是劳动者在需要证明合同时,缺少了最直接的证据。因此,关键在于通过其他方式固定证据。
五、签订和保管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劳动者在签订和保管劳动合同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签字前务必逐条阅读合同内容,特别是关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资构成与发放时间、试用期、合同期限、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与险种、加班规定、解除合同条件等核心条款。如有疑问或发现不合理、不合法的内容,应在签字前提出并要求修改。
2.确认合同主体和盖章:核对用人单位的名称是否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公章。劳动者本人也应在指定位置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3.警惕空白合同或不完整合同:绝不能在空白或内容未填写完整的劳动合同上签字。这给用人单位留下了事后随意填写、损害劳动者利益的空间。
4.当场获取并妥善保管:坚持当场签订、当场获取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文本。拿到合同后,应将其放在安全的地方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污损。可以考虑拍照或扫描备份电子版,以备不时之需,但注意电子备份不能完全替代原件的法律效力。
5.关注合同变更与续签:如果合同内容发生变更(如岗位、薪资调整),应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并同样各执一份。合同到期前,关注是否续签,以及续签的条件和程序。
结语:掌握合同,掌握主动
总而言之,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是法律的硬性规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这份文件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绝非可有可无。每一位劳动者都应充分认识到持有劳动合同文本的重要性,在签订合同时据理力争,确保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如果不幸遇到单位拒绝交付或自身遗失的情况,也要沉着应对,积极通过合法途径沟通、取证、维权。只有手中掌握了这份关键凭证,才能在复杂的职场环境中更好地明确自身定位,维护合法权益,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如有需要,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部门,将能为您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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