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它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岗位的一种经济补偿,也是对劳动者在企业付出劳动的一种肯定和回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七种情形,这是经济补偿金制度的法律基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支付方式以及相关规定,都是每位劳动者应当了解的重要权益保障内容。
哪些情况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以下七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下问题时,劳动者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并协商一致
当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双方协商一致,但因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提议来自用人单位,所以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4.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在以下情况下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5.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6.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六种情形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
哪些情况下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并非所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情况下,劳动者都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严重违纪被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或死亡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提出续签但劳动者拒绝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作出了明确规定:
基本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基数的确定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收入。
高收入劳动者的特殊规定
对于高收入劳动者,法律设置了上限: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计算示例
例如:张先生在某公司工作了5年零8个月,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由于张先生工作了5年零8个月(超过6个月),按6年计算。
张先生的月平均工资8000元未超过当地平均工资5000元的3倍(15000元),因此经济补偿金为:8000元6年=48000元。
如果张先生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超过了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则经济补偿金为:15000元(5000元3)6年=90000元。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
很多劳动者容易混淆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概念,它们在法律性质和适用情形上有明显区别: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在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岗位的一种补偿。
赔偿金
赔偿金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措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如何维护自己的经济补偿金权益
在实际工作中,劳动者可能会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少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以下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几点建议:
1.了解法律规定
首先,劳动者应当充分了解《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明确自己在哪些情况下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以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2.保存相关证据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应当注意保存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过程中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
3.协商解决
当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说明法律规定和自己的诉求,争取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
4.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5.提起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常见问题解答
1.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如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即使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要看是谁不同意续签以及续签的条件。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要求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要求续签,而劳动者不同意,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适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结语
经济补偿金制度是《劳动合同法》中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内容,它为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岗位时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作为劳动者,了解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不仅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劳动者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履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共同营造公平、和谐的劳动环境。
如果您在经济补偿金问题上遇到困难,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帮助,以获得更加专业、针对性的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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