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虚假诉讼的无辜债权人
记得三年前,我代理过一起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案件。我的委托人王先生是某公司的合法债权人,眼看着胜诉在望,却突然冒出一堆”债权人”,手里拿着各种调解书、判决书,把欠他的钱几乎全部瓜分。当时,王先生几乎崩溃,他拿着那些可疑的法律文书来找我,说:「老师,这些债务不可能是真的,公司根本没那么多债务!」
查阅那些判决文书后,我心里咯噔一下——虚假诉讼!这是一起典型的通过虚假诉讼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案例。通过三个月的调查取证和艰难斗争,我们最终证明了对方的诉讼是捏造的,为王先生挽回了近百万损失。
说实话,这样的案例在我15年的执业生涯中遇到过不少,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虚假诉讼案件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呈现出新的特点和手段,甚至更加隐蔽和难以识别。今天,我想以一个一线律师的视角,为大家揭秘虚假诉讼的面纱。
什么是虚假诉讼?常见手段有哪些?
所谓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演戏给法院看」,目的是获取不当利益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我多年的办案经验,虚假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手段:
1.捏造债权债务关系:这是最常见的形式,比如夫妻一方与他人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与他人串通捏造新的债权债务并迅速达成调解,以便参与财产分配等。
2.虚构民间借贷:坦白讲,民间借贷是虚假诉讼的”重灾区”。有些人通过伪造借条、转账记录等方式,制造虚假的民间借贷关系。特别是那些通过”过桥”方式制造的银行流水,外观上往往很真实,甚至连法官都难以识别。
3.捏造房屋买卖合同:为了规避房屋限购、限售政策,一些人会伪造房产买卖合同或以房抵债协议,通过虚假诉讼获得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从而实现房产过户的目的。
4.土地拆迁中的身份造假:在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有人会捏造身份关系提起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等诉讼,争取更多的拆迁补偿。
5.套路贷案件中的虚假诉讼:这是近年来出现较多的情况。”套路贷”犯罪分子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然后通过诉讼方式”合法”占有被害人财产。
虚假诉讼的严重危害
虚假诉讼的危害绝不仅仅是对个体的伤害,它对整个社会和司法系统都造成了严重影响。
首先,虚假诉讼严重侵害了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就像我前面提到的王先生的案例,真正的债权人很可能因为虚假诉讼失去获得清偿的机会。我曾经见过一个企业债权人,因为别人的虚假诉讼导致无法收回几百万货款,最终自己的企业也陷入了经营困境。这种连锁反应,造成的伤害远超想象。
其次,虚假诉讼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法院原本就案多人少,再加上这些”戏精”们设计的虚假案件,更是加重了法官的负担。
最严重的是,虚假诉讼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每一起虚假诉讼案件被曝光,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我想说,这种伤害是深远的,甚至是难以弥补的。
更不用说,虚假诉讼还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一个充斥着虚假诉讼的社会,绝对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如何识别虚假诉讼?
识别虚假诉讼并不容易,但有一些常见特征和红旗警示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警惕:
1.时间上存在可疑之处:例如债权成立时间与被执行人资不抵债或被起诉时间非常接近;或者诉讼过程进展异常迅速,从立案到结案用时极短。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特殊关系:如亲属关系、朋友关系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联。特别是当债权人是债务人的亲属或前员工时,更要提高警惕。
3.证据存在明显漏洞:比如借款没有实际资金流转记录,转账金额过大但没有合理用途说明,或者书证中存在明显的逻辑矛盾。
4.当事人表现反常: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无异议或积极配合,双方争议很少或没有实质性辩论,快速达成调解协议等。
5.案件事实与常理不符:例如,借款金额巨大但没有担保措施,或债权人明显没有相应的经济能力等。
面对虚假诉讼,我们该如何应对?
如果不幸发现自己可能是虚假诉讼的受害者,或者在执行中遇到疑似虚假诉讼的情况,以下是我的建议:
1.及时举报和申诉:向法院举报或提出执行异议,必要时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或第三人撤销之诉。不要因为程序复杂就放弃自己的权利!
2.收集相关证据:对可疑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调查,收集能够证明虚假诉讼的证据,如对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证明、资金流转不实的证据等。
3.寻求专业法律帮助:虚假诉讼案件通常较为复杂,建议委托有经验的律师提供专业协助。说实话,在这类案件中,专业律师的经验和技巧往往能起到关键作用。
4.向检察机关反映:检察机关有权对虚假诉讼进行监督。据我了解,近年来湖北等地检察机关在虚假诉讼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2021年至2024年间,仅湖北检察机关就查实构成虚假诉讼案件467件,挽回经济损失2.4亿多元。
5.报警处理:情节严重的虚假诉讼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新刑法明确规定了虚假诉讼罪,对于严重的虚假诉讼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预防胜于应对:如何预防虚假诉讼?
俗话说,预防胜于治疗。对于普通公民和企业来说,提前预防虚假诉讼同样重要:
1.保持良好的财务记录和合同管理:详细记录资金往来情况,妥善保管合同、收据等重要文件,为可能的诉讼提供证据支持。
2.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对于重大交易或债务关系,最好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保留相关证据。比如,我经常建议客户,即使是亲友之间的借款,也要保留转账记录和用途说明。
3.定期关注自身涉诉情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公告网等平台,定期查询自己是否被卷入诉讼。有不少当事人就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起诉”,错过了应诉期限。
4.对可疑情况保持警惕:对于突然出现的债务主张或法律文书,要认真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不要轻易认可。
法律震慑:违法成本不断提高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司法机关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增设了虚假诉讼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虚假诉讼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虚假诉讼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虚假诉讼,将从重处罚。
另外,对于参与虚假诉讼的律师、鉴定人、公证人员等专业人士,除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外,还可能受到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在我经手的一个案件中,一位参与虚假诉讼的律师不仅被判处有期徒刑,还被永久吊销了律师执业证书。这样的代价,实在太沉重了。
结语:诚信诉讼,共建法治社会
回顾我15年的律师生涯,亲眼目睹了虚假诉讼对当事人和社会造成的伤害,也见证了国家在打击虚假诉讼方面的决心和进步。
虚假诉讼不仅是对法律的亵渎,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挑战。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有责任揭露和抵制这种行为;作为社会公民,我们也应当提高警惕,积极防范。
法院不是”演戏”的舞台,司法资源不应被浪费在虚假的纠纷上。只有每个人都恪守诚信,尊重法律程序,我们才能共同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
最后,我想说的是,法律的力量或许看似缓慢,但绝不会缺席。对于那些试图通过虚假诉讼获取非法利益的人,等待他们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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