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连办理了几起占用应急车道的交通违法案件发现不少当事人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存在误解。有位委托人小王就很纳闷明明只是在高速堵车时短暂借道几分钟怎么一天之内连收三张罚单另一位李先生则坚持认为自己因车辆轻微故障临时停靠应急车道为何还被处罚
应急车道违法行为的法律定性和处罚标准
说起来这事还真不简单。应急车道顾名思义是为应急状况准备的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属于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为罚款200元并扣6分。
坦白讲这个处罚力度其实不算小跟闯红灯的处罚标准一样。我认为这也反映了立法者对生命通道的重视程度。毕竟应急车道不是为了某些人贪图方便而设置的而是关乎生命的救援通道。
有意思的是在执法实践中普通私家车和营运车辆的处罚有时候会有差异。私家车通常是扣6分罚款200元而营运车辆在某些地区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虽然法律条文没有明确区分但执法尺度上的差异确实客观存在。
一天被拍多次怎么办重复处罚能否申诉
忽然想到不少当事人会问我”律师我被拍了好几次是不是只算一次违法”答案是否定的。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是按次计算的只要你驶入应急车道后又回到正常车道再次驶入应急车道被拍到就会被认定为两次违法行为分别处罚。
举个例子如果你在高速公路上因为堵车走了一段应急车道然后回到正常车道过了一会儿又走应急车道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是两次违法将面临两次处罚即扣12分罚款400元。
当然如果是同一次行为被多个摄像头重复拍摄而导致的多次处罚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诉的。实务中我就曾经帮一位客户成功申诉过类似案件。那位客户在一段仅200米的应急车道上被连续抓拍了两次经过申诉后撤销了一次处罚。
应急车道抓拍的技术原理及取证方式
说到抓拍很多人可能不太了解应急车道的执法技术。老实说现在的科技手段已经非常先进了。一般来说应急车道旁会安装摄像头抓拍距离约150米左右。这些摄像头会根据车辆是否越过实线进行判定一旦车辆越过右车道的实线系统就会自动抓拍记录。
除了固定摄像头外还有移动执法车辆、交警巡逻等多种执法方式。甚至在一些地区已经开始试点使用无人机巡查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的占用情况。所以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我接触过太多因为”就这一次”而被罚的案例了。
有个案子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有位驾驶员在高速上开了大约3公里的应急车道结果被沿途的5个摄像头全部拍下一下子扣了30分直接导致驾照被吊销。这种教训确实惨痛。
哪些情况下可以合法使用应急车道
然而话说回来法律也不是不近人情的教条。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使用应急车道是法律允许的。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合法使用应急车道
第一车辆发生故障时。比如爆胎、引擎故障等情况可以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但请注意必须同时打开危险警报灯并在车后150米处放置危险警示标志然后及时报警。这点很关键我曾经遇到过当事人因为车辆故障停在应急车道但没有按规定放置警示标志结果仍然被处罚的案例。
第二车上有人突发疾病需要紧急救治。这种情况下使用应急车道是被允许的但最好保留医院单据作为事后证明。
第三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如果两车发生轻微碰擦人员没有受伤且已经报警可以先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等待交警处理。同样需要打开警示灯并放置警示标志。
第四特殊用车。消防车、救护车、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当然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占用应急车道的现实危害与法律反思
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交通事故律师我想说的是法律对占用应急车道进行严惩绝非小题大做。我亲眼见过因为应急车道被堵死导致救护车无法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最终造成伤者错过黄金救援时间的悲剧。
不过我也观察到现行法律在执行层面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对于确实紧急情况下使用应急车道的认定标准不够明确有时候会导致执法尺度不一。还有一些地区的应急车道设置不合理缺乏明显标识容易导致驾驶员误入。
说实话我认为未来的立法可以考虑更加精细化比如对初犯和惯犯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实际危害的行为可以适当减轻处罚而对于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行为则可以加重处罚。
如何应对应急车道处罚律师实务建议
如果不幸收到了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冷静分析是否有申诉的理由。如前所述如果是同一违法行为被重复处罚或者确实存在法定的免责情形可以提出申诉。
其次如果确实违法应当及时缴纳罚款。根据规定罚款应在15天内缴清否则将按3%计收滞纳金。
再次对于分数问题如果一次性扣分较多导致接近12分建议尽快参加学习并考试避免驾照被暂扣。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遵守交通规则永远是最经济、最安全的选择。没有任何所谓的”小聪明”能比得上遵纪守法带来的安心。记住应急车道是救命的通道不是为了让你少堵几分钟而设置的。
最近我接手了一个案子当事人因为赶时间在高速应急车道上行驶结果追尾了一辆因故障停在应急车道上的车辆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这起事故不仅导致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还面临刑事指控。一时的便利换来的却可能是终身的遗憾。
希望每位驾驶员都能珍视生命尊重规则让应急车道真正成为守护生命的通道。
发布者:聚合律师,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360juhe.com/76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