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成员想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这样规定!
小王与父母、兄弟姐妹共同生活多年,家庭承包了10亩农田。近年来,小王成家立业想单独分户,便向父亲提出要求分割承包地。父亲表示承包地是全家的,不能分割。小王一气之下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自己对家庭承包地的份额。这种情况在农村并不少见,那么,农户成员能否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户而非户内成员
要厘清农户成员能否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这意味着,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而非户内个人。换言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最小承包单元是农户,而不是农户内的家庭成员。
1.何谓”农户”?
《土地承包法》虽未对”农户”作出明确定义,但从立法精神看,农户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通常以户口簿上登记的家庭成员为基本构成。农户成员共同生产、共同生活,在土地承包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农户内部成员的权益性质
农户内部成员均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但这种享有并非按份共有,不存在可以明确划分的”份额”。正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2021)京01民终294号判决书中指出:
“家庭内部成员在承包合同有效期内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但不是按份共有,不存在份额。”
二、不同情形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问题
在实践中,农户成员因各种原因希望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夫妻离婚情形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处理有特殊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离婚诉讼中,当双方对承包地权益存在争议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例如:
- 根据家庭人口、老人赡养、子女抚养等情况合理分配
- 按照地块进行实际分割
- 按照面积分割
- 按照份额分割补偿款
例如,在一起离婚案件中,涉案承包地共5块,法院判决将其中一块面积为2.48亩的承包地判给离婚女方及其女儿。
2.父母子女分户情形
与离婚情形不同,子女成年或父母老年要求分户并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主要原因包括: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一般家庭共有财产
- 户内成员间的分配纠纷属于家庭承包户内部事务
- 成员分户需通过行政程序解决
如果子女想获得独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正确做法是: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分户,由发包方与分户后的成员分别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颁发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兄弟姐妹继承情形
父母去世后,兄弟姐妹对原承包地的使用权发生争议的情况也较为常见。法院通常认为: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遗产
- 兄弟姐妹间要求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讼,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但对于已经产生的承包地补偿款,法院通常会作出相应处理,按照继承法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法院对农户成员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的处理方式
1.是否受理的标准
根据现行司法实践,除离婚纠纷外,人民法院对农户成员要求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案件,一般不予受理。如山东省长清法院在审理喻某某诉喻某二案件时明确指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因子女成年、弟兄分家、婚姻关系、赡养老人等原因,农户内部家庭成员之间要求分户、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不宜由人民法院受理。”
2.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
法院不予受理的主要依据有:
- 《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非户内成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3.受理离婚案件中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依据
法院之所以受理离婚案件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请求,主要依据是: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对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权益的保护规定
- 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中处理承包经营权的特别规定
四、农户成员如何保护自身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1.离婚情形下的权益保护
如果您因离婚需要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应注意:
- 收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
- 明确自己对承包地的贡献和需求
- 尽量达成调解协议,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对承包地的分割请求
2.分户情形下的权益保护
如果您因成家立业需要单独分户并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议:
- 首先在家庭内部协商一致
- 向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分户
- 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 获取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分户是否能获得新的承包地,取决于当地的土地资源状况和村集体的具体政策。
3.征地补偿款分配中的权益保护
对于因征收承包地产生的补偿款,农户成员可以主张权益:
- 关注村集体对补偿款的分配方案
- 参与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补偿分配方案
- 对已经通过民主程序确定的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五、常见问题解答
1.农户成员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申请被拒,该怎么办?
如果村集体拒绝您分户或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申请,您可以:
- 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情况,请求协调解决
- 向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解决
2.离婚时对方不同意分割承包地,我该如何维权?
您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讼请求,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3.父母去世后,兄弟姐妹对承包地使用权发生争议怎么办?
首先尝试家庭内部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对于已产生的承包地补偿款,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分配问题。
六、结论与建议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权利,其主体是农户而非户内成员。除离婚案件外,农户成员之间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一般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应通过行政程序解决。
在实践中,我们建议:
- 尊重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基本规则,理解”以户为单位”的承包原则
- 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避免私自侵占或强行分割
- 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关注村集体关于土地承包的政策调整
- 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保障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理解并尊重这一制度,对于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者:聚合律师,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360juhe.com/83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