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新规:冷静期、财产与抚养权如何规定?

离婚不再是说走就走?《民法典》实施后,离婚程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都有了哪些新变化?资深律师结合案例,为您解读离婚那些事儿,特别是冷静期、分居一年诉讼、挥霍财产少分等新规,并提供实用建议。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话一点不假。婚姻生活中,柴米油盐的琐碎,难免磕磕碰碰。但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离婚就成了不得不面对的选择。这些年,我处理过不少离婚案件,见过太多当事人在感情破裂后的无奈与挣扎。最近,《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实施后,关于离婚的规定有了不少新变化,很多当事人对此感到困惑。今天,我就和大家聊聊离婚那些事儿,特别是新规下的变化。

一、协议离婚:多了个冷静期

离婚新规:冷静期、财产与抚养权如何规定?

过去,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手续办起来很快,只要双方到民政局,备齐材料,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当场就能拿到离婚证。但现在,情况不同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增加了30天的冷静期。

具体来说,夫妻双方到民政局申请离婚后,要等上30天。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了,都可以撤回申请。30天期满后,如果双方还坚持离婚,还得在之后的30天内,再次亲自去民政局申请,才能拿到离婚证。也就是说,从申请到最终拿到离婚证,至少要等一个月,而且双方要跑两趟民政局。

我记得之前有个案子,一对年轻夫妻因为一时冲动,吵架后就去办离婚。结果回去冷静下来,双方都后悔了。幸亏当时还没出冷静期的规定,不然真离了,以后肯定更后悔。所以,这个冷静期,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的,能给那些冲动型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的机会。

当然,对于那些感情确实破裂,或者一方遭受家暴等情况的夫妻来说,这个冷静期可能会显得有些漫长。不过,法律也并非一刀切,如果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况,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不需要经过冷静期。

二、诉讼离婚:分居一年成新条件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或者一方存在过错(比如家暴、出轨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过去,只要一方坚持离婚,或者存在重婚、家暴等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增加了一个新的条件: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意味着,即使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只要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法院就必须判离。

这个规定,我个人认为,既体现了对婚姻自由的尊重,也避免了久拖不决的情况。有些夫妻,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能要反复起诉多次,才能最终解脱。而现在,只要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就能离,程序上简化了不少。

三、财产分割:挥霍财产或被少分

离婚时,财产分割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给一方)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

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也规定,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这条规定,对那些在婚姻中不诚信、不负责任的一方,起到了警示和惩戒作用。

我曾经处理过一个案子,男方在婚姻期间沉迷赌博,输掉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起诉离婚时,提供了男方赌博的证据。最终,法院判决男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弥补女方的损失。这个案例就体现了《民法典》对挥霍财产行为的否定态度。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也有了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四、子女抚养:两岁以下一般归母亲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是父母双方最关心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母亲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由父亲抚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还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我见过很多父母,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闹得不可开交。其实,对孩子来说,父母离婚已经是一种伤害,如果父母再为了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休,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所以,我建议,父母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一定要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尽量协商解决,避免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五、几点实用建议

结合我多年的从业经验,给面临离婚问题的当事人几点建议:

  1. 理性对待离婚:离婚不是儿戏,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就做出决定。冷静期是个好机会,双方可以好好思考一下,这段婚姻是否真的走到了尽头。
  2. 收集证据: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出轨、家暴等),另一方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这在诉讼中非常重要。
  3. 咨询专业人士:离婚涉及法律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吃亏。
  4. 保护孩子:无论夫妻关系如何,孩子都是无辜的。父母在处理离婚问题时,一定要把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最后,我想说,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但如果婚姻真的无法继续,也要勇敢面对,好聚好散。希望《民法典》关于离婚的新规定,能更好地保护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也能让更多的人理性对待婚姻,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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